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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现将修订后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2023年8月29日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协作共同体,支持、鼓励和规范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等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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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1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现就组织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强化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面向全国高校培育创建10所党建工作示范高校、100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00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2年(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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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现就组织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以下简称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通知如下。一、建设任务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工作与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深度融合,面向全国高校遴选创建100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选树100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示范带动研究生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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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八届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结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纵深推进高校全面从严治党,我部以“廉洁润初心 铸魂担使命”为主题,举办了第八届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各地各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推动高校廉洁文化作品创作与传播,促进廉洁知识学习和宣传,对引导高校干部师生进一步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厚植廉洁奉公文化基础、培养廉洁自律道德操守、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起到了良好作用。现将有关结果予以公布,公布作品在新华网、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中国大学生在线、中国教育发布、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学习二十大云课堂进行展播。希望各地各校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展示力度,进一步推动高校廉洁教育活动深入全面开展。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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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中共中央印发《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指出,制定实施《规划》是党中央着眼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作出的重要部署。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强基固本。要坚持把政治训练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提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分层级分领域分专题开展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要构建完善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发挥好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不断优化教育培训方式方法。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力戒形式主义,勤俭规范办学,努力营造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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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条例》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总结干部教育培训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基固本,培养造就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宣传、严格贯彻执行《条例》,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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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现将《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高校、继续教育机构等对照任务要求,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举措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与可行性,预期成效明显,学校主管部门提供相应支持。2023年9月6日—10月7日,各单位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地方高校和继续教育机构还应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分别登录相关平台填报并上传佐证材料,有关任务的申报指南也将通过平台分别公布。部属高校直接联系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获得账号,地方高校等账号须经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申报后创建。自2023年起,每年12月15日前,各建设单位要按要求开展自评、总结经验、凝练成果,形成报告,通过平台系统填报绩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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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3〕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提高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教育部决定开展第三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以下简称展示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活动目标坚持思政课改革创新,推广一批优质教学资源和先进教学法,表彰一批热爱教学、钻研教学的优秀思政课教师,引导思政课教师队伍牢固树立“六个要”建设目标,努力实现思政课教学“八个统一”,积极参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创新讲好“大思政课”,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三进”,将新时代伟大变革全面融入思政课教学,教育引导学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立坚定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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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暨第十五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引导广大辅导员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教育部决定与中央宣传部共同组织开展2023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暨第十五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选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二、荣誉设置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教育部会同中央宣传部推选出2023年“最美高校辅导员”10人,教育部推选出第十五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20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30人。三、推荐范围在岗高校专职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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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3-09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示范活动入围名单的通知教师函〔202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和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3〕2号)要求,各地各高校扎实推进有关工作,择优推荐成绩突出的团队参与申报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经专家评审,北京大学天然药物学教师团队等199个团队入围(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深入推进创建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各地各高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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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培育工作验收通过名单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0〕14号)要求,各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党员标兵扎实开展培育创建工作,样板党支部积极探索支部建设好机制好经验,党员标兵积极开展学思践悟,全部完成创建任务,有效示范带动了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按照验收工作安排,经高校评估总结、属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把关审核、教育部相关司局和单位审查、验收结果公示,最终认定100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100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全部通过验收。现将验收通过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教育部学位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张贝思010-82370827,权灿010-82378810。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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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转型,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安排2023年7月14日至8月31日期间,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以下简称专题研修),面向各级各类教师提供优质学习资源,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报名、学习方式与课程设置等与2022年暑假、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体一致,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选择相应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研修可认定10学时教师培训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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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
习近平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和国家事业的希望寄托在青年身上。希望共青团中央深入贯彻党中央要求,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党赋予的使命任务,传承弘扬优良传统,坚持改革创新,更好把青年一代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接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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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3〕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育人作用,推动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拓展大学生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途径,用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生动实践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活,不断提高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引导学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我部决定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对象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思政课教师二、活动时间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三、活动内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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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相关任务部署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等工作要求,我部决定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23年5月至12月。二、活动内容(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坚持知识普及、观念引导、习惯养成一体推进,持续深入开展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逐步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法治意识,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二)学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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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决定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二、基本条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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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检察院、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厅(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广电局、体育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检察院、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中国科学院各相关研究院所:《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 科技部 公安部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院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4月20日 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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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检察院、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厅(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广电局、体育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检察院、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中国科学院各相关研究院所:《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 科技部 公安部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院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4月20日 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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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重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素质能力,现就做好2023年中心重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全面提升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根据辅导员培训体系建设要求,加快推进优质课程建设,创新教学形式,规范管理规程,严格考核评估,切实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质量,健全“部、省、校”联动三级辅导员培训格局,为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全方位提升辅导员素质能力。聚焦辅导员主要职责,强化培养目标引领。围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指导辅导员深入学习马克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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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教育部印发《教育系统关于新时代学习弘扬雷锋精神 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思政函〔20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内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今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60个学雷锋活动纪念日即将到来之际,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60年来学雷锋活动的显著成效,深刻阐明雷锋精神的永恒价值,对新征程上更好弘扬雷锋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在广大师生干部特别是青少年中弘扬雷锋精神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教育系统关于新时代学习弘扬雷锋精神 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工作实效。对工作落实情况和特色做法,请及时报告。教育部2023年3月3日教育系统关于新时代学习弘扬雷锋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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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关于增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 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23〕5号实践育人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有机组成,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有效途径。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发挥共青团作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作用,现就增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立足共青团“三力一度两保障”工作格局,进一步落实全团抓思想引领、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要求,以大中专学生社会实践知行计划为统揽,深化为党育人的政治功能,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在高校“大思政”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中的重要作用,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守正创新,开展经常性、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推动社会实践活动内涵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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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2023年工作要点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深入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坚决维护高校政治安全和校园稳定,强化“质量党建、精准思政、积极维稳、数字赋能、系统推进”,以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为牵引,着力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新生态,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新征程上迈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坚实一步。1.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在中央党校举办第2—4期全国公办本科高校党委书记校长提高政治能力专题培训班,筹备召开第28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指导高校围绕团结奋斗、挺膺担当等主题,组织师生巡讲团广泛开展宣讲巡讲,“七一”前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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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教育部关于发布《教师数字素养》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教科信函〔2022〕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提升教师利用数字技术优化、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我部研究制定了《教师数字素养》标准,现作为教育行业标准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知。附件:教师数字素养.pdf教育部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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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行业系统组织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中青办发〔2023〕4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行业系统组织工作规定(试行)》已经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23年2月3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行业系统组织工作规定(试行)(2023年1月30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2023年2月3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行业系统团组织建设,在推进行业系统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团组织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有关团内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行业系统团组织工作。行业系统团组织是指依托行业系统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商会协会成立的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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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办发〔2023〕2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23年1月31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12月7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2023年1月31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中青联发〔2020〕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提升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着眼